《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》 (財稅[2015]144號 )
整理:李小濤 瀏覽: 發布時間:2015-12-30
《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》 (財稅[2015]144號 )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5〕68號)有關規定,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,公平稅負,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(含融資性售后回租),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“借款合同”稅目,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�! �
二、在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,對承租人、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,不征收印花稅�! �
三、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此前未處理的事項,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�! ≌堊裾請绦小! �
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
2015年12月24日